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8-04-28
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,参与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造林营林、退耕还林、封山育林、林木种苗等发展规划、计划;组织、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;组织、指导全县植树造林、退耕还林、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;指导全县国有林场(苗圃)、林木种苗基地的建设与管理;配合实施"园林生活十年计划"和城乡风貌改造工程;负责县国有林场管理与监督工作;指导监督全县林业外资造林项目的实施;组织、指导、监督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、检疫和监测预警工作;承担全县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和生物质能源基地建设的相关工作;指导全县林业科学研究、技术创新、技术推广和科技普及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