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8-04-28
指导、协调、督促全民义务植树、城乡绿化、部门绿化工作;负责承办与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、修改、审核工作,并监督执行;指导城镇林业建设、造林绿化工作;指导、监督古树名木保护工作;承办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