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8-04-28
拟订全县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产业发展规划;组织拟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意见;指导、监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针政策的落实;组织拟订镇林业发展、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;组织实施并监督林权登记、发证工作;履行林木林地抵押登记;开展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林权交易、流转、保护工作;指导林业投融资改革;指导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;指导全县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,指导和监督全县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;指导全县林业推进新农村建设;承担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。